答: https://1966.gov.tw/LTC/cp-4212-44992-201.html
答:不可以,依據「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補助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答:不可以,依據「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要者,僅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百分之三十,並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
答:符合申請對象者,經照顧管理專員至家中訪視,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之長照需要者,於就醫、復健時可提出服務申請。
答:喘息服務是協助長期照顧家人的主要照顧者得以暫歇休息,可分為機構住宿喘息服務,居家喘息服務,日間照顧中心喘息,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喘息,巷弄長照站臨托等。 服務內容詳見: https://longcare.chiayi.gov.tw/cp.aspx?n=4421
答: 自107年12月1日起,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且為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可申請喘息服務,若有相關需求之民眾
答:申請長期照顧服務後,照顧管理專員會至家中進一步了解長者或身心障礙者的個別需求以及評估其失能程度,並依個案狀況連結相關資源。目前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可提供的服務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老人餐飲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及輔具租借購買及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專業服務及轉介其它相關資源。
答:住院期間您可以直接與醫院之出院準備單位提出申請或撥打1966專線提出服務申請,符合申請資格,於住院期間醫院出院準備人員將於住院期間完成評估,返家時照管中心會協助您連結所需服務。
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行整體性評估結果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包含以下: 一、年滿65歲以上老人 二、年滿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失能身心障礙者 四、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診斷書,醫師意見書或CDR分數確診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