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 6 年,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 6 年接受繼續教育專業相關課程,積分合計達 120 點以上。
二、有繼續從事長照服務必要者,可於有效期限屆滿前 6 個月內,提出申請認證更新。
三、請檢附以下資料,至本中心辦理認證文件更新。
1. 嘉義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補換/發、更新登記申請書。
2. 3個月內1吋脫帽照片2 張。
3.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
4.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小卡正本(回收作廢)。
5.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總表」。
6. 機構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正本。
7. 規費100元。
(影本文件請加註「正本相符」並請簽名或蓋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