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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倒數計時!111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即將屆期,截止日至112年3月1日

為保障長照服務使用機構者權益,減輕照顧者負擔,提升生活品質,111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將於112年3月1日到期,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呼籲符合資格的長者或家屬快來相本中心申請,本補助方案對象為111年入住本市之護理之家、老福機構或長照住宿式機構達90日以上之民眾,依據收入的稅率級距,採1次性發給方式,最高可給予每人6萬元補助,嘉義市目前已有691人已提出申請,符合資格還沒申請的家庭趕緊提出申請,別錯過一年一度申請時間!

申請補助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入住之機構類型:使用機構者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二、入住天數: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 止,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惟保留床位期間、機構喘息服務(領有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補助)期間、出入機構(算進不算出)者,不重複列計。

三、使用機構者納稅狀況: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之同一申報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稅率級距無申報資料或0%補助6萬元,稅率級距5%補助5萬4,000元,稅率級距12%補助4萬5,600元。

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表示,符合補助條件者,於申請日前已離開機構返家或已歿者,因已有入住機構事實,亦可提出申請,補助金額會依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之稅率級距,採階梯式補助,每人最高新臺幣6萬元,採1次性發給,但111年度已經具領其他相同類型補助者,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者等,本方案將不予補助。相關資訊公告於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官網,若有申請上之疑問,可向本中心提出詢問,詳細資訊可電洽05-2336889由專人服務。(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官網https://longcare.chiayi.gov.tw/cp.aspx?n=7837)

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聯絡人:吳婉菱  手機0925015468

督  導:黃意惠  手機0926575265